【繳存證明】關于出具單位和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
個人辦理繳存證明事項應當提供的申請材料 (一)職工本人辦理的,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; (二)職工委托單位專辦員辦理的,單位專辦員應當提供專辦員本人身份證及住房公積金聯(lián)名卡,以及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; (三)職工委托他人(非單位專辦員)辦理的 ,受托人應當提供其本人身份證原件、職工出具授權委托書和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。
深公積金〔2011〕1號
各單位、職工:
為進一步做好對單位和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公共服務工作,滿足單位、職工出具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的要求,結合本市實際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單位辦理繳存證明事項應當提供的申請材料
(一)單位的書面出證申請(蓋單位公章、法定代表人簽字);
(二)企業(yè)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、事業(yè)單位法人證書或國家機關設立批準文件復印件(蓋單位公章);
(三)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的授權委托書;
(四)被委托人的身份證(身份證復印件蓋單位公章,核對身份證原件)。
單位專辦員辦理的,可以僅提供前款第(一)、(四)項規(guī)定的材料和單位專辦員住房公積金聯(lián)名卡。
二、個人辦理繳存證明事項應當提供的申請材料
(一)職工本人辦理的,提供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;
(二)職工委托單位專辦員辦理的,單位專辦員應當提供專辦員本人身份證及住房公積金聯(lián)名卡,以及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;
(三)職工委托他人(非單位專辦員)辦理的 ,受托人應當提供其本人身份證原件、職工出具授權委托書和職工本人的身份證原件。
三、受理部門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。
地址:深圳市福田區(qū)僑香路與安托山7路交匯處僑香村1棟裙樓。
四、辦理流程
(一)申請人到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窗口遞交申請材料。
(二)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,材料不齊的,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補充所需材料。
(三)審查材料齊全的,通過住房公積金信息系統(tǒng),核查申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等情況。
(四)申請人是單位的,經核查其無違法違規(guī)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,向其出具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。
申請人是個人的,經核查其住房公積金繳存等情況后,向其出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。
五、辦理時限 申報材料齊全的,當場出具證明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
1.《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證明》
2.《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》
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二〇一一年一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