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繳費標準: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×0.8%×12個月,
2016年度繳費標準即6753(元)×0.8%×12(個月)=648.29(元),每年財政補貼為200元/人,參保人今年實際繳費648.29元。未能提供我市計生部門的計生證明的參保人不享受財政補貼,648.29元全部由其家庭負擔(dān)
2、繳費方式:按學(xué)年度(當(dāng)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)繳費,每年收一次,在參保人或監(jiān)護人的存折中扣取。